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我校东校区适龄儿童入春华小学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6 编辑: 点击:[]

接郑东新区春华小学通知,我校东校区适龄儿童入小学划入春华学校,按照郑东新区教文体局的统一安排,春华学校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8192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学理路与德善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高校子女招生原则

高校招生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学校在职教职工—实际常住家庭地址”原则。

(二)报名时所需证件

1、户口本;

2、在职教师人事关系证明、工资发放证明(本人到银行打印连续三个月的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和学校工资管理部门的财务专用章),请于818日(本周日到人事处办理);

3、东校区专家公寓房屋购买凭证原件、复印件(由于我校无购房合同,此次需提供购房收据,复印件加盖财务公章818日下午即本周日下午到财务处办理)。对于近年引进的人才,确实在东校区居住并没有购买东区专家公寓的人员,需提供“绿卡”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在青年教师公寓居住及租住东区专家公寓的老师,需到后勤开具证明。

3、父母身份证;

4、儿童免疫接种证;

5、孩子为非郑州市户口的,必须提供父母一方的郑东新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三)报名材料中复印件要求

1、户口本:复印首页、孩子页、父亲页、母亲页,复印在两张A4纸上(集体户口复印单页纸);

2、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3、接种证首页及所有接种记录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4、专家公寓房屋购买凭证(人才引进无房的需提供“绿卡”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一方与孩子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均不与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父母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请按照以上要求及报名须知准备材料。


四、报名流程

高校由学校安排的招生负责人统一报名。报名当日负责人携带盖有学校公章的名单,在提前预约规定的时间内集体报名,报名时不受理高校个人单独报名,我校报名为8月20日上午9:30到春华学校集体报名,请家长携带学生近期2寸蓝底照片1张,界时请在校门口查看报名流程,再入校报名。请报名有关人员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于81817:00前将表格发送至校工会武坤便签,以便统计报名名单。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2019年郑州航院东校区适龄儿童入春华小学的报名名单

入学儿童姓名

出生年月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二届“创意新生活,巧手展风采”女职工手工才艺展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校内评选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