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安排,我校将开展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活动。
请各基层工会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0〕35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自愿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于11月1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审批表、证明材料(纸质版),报校工会(综合楼545)。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校工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及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推荐候选对象。
校工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