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二00九年校田径运动会教工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9 编辑: 点击:[]

各基层工会:

校体委定于2009年4月9日至4月10日在东校区举办校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经研究决定教工亦参加此届运动会,现将教工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

一、年龄组划分:

1.青年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壮年组:36岁―50岁(1959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中老年组:51岁以上(1958年12月底前出生)。

二、竞赛项目(23项):

1.男子青年组(五项):

100米 篮球定点投篮 铅球 跳远 排球发球

2.女子青年组(四项):

原地跳绳 铅球 跳远 排球发球

3.男子壮年组(四项):

铅球 篮球定点投篮 排球发球 抛实心球

4.女子壮年组(三项):

跳远 铅球 篮球定点投篮

5.男子中老年组(四项):

60米赶猪 篮球定点投篮 铅球 立定跳远

6.女子中老年组(三项):

抛实心球 立定跳远 跳绳

7.团体接力(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每单位一队):

4×100米混合接力(男女各2人)

三、报名办法:

1.各组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项,但报名时须注意各项的平衡,不要集中报参某一项。

2.高年龄段可报低年龄段项目,但不得报本年龄段同一项目。

3.各基层工会文体委员应切实负责组织,并将参赛人员名单按年龄段和男女汇总后用A4纸打印于三月二十五日前报校工会。

四、录取名次、奖励和计分:

1.单项奖:

按参赛实际人数,不足5人的项目取消该项。7至10人取四名,11至15人取五名,16至20人取六名,21人以上取八名,并分别按9、7、6、5、4、3、2、1分记分。

2.团体项目:

A、4×100米取前六名,按50、40、30、25、15、15分记分。

B、凡参赛4×100米的基层工会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取前三名。

C、团体总分的计算:

本单位参赛人数 ÷本单位实际人数 ×100%+名次分

(含各单项和团体项)=总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参赛教工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乘车前往东校区,准时到检录处检录并参加比赛。

2.凡虚报年龄、低年龄组报高年龄组项目者除取消名次外另扣本单位团体总分20分。

3.获奖人员于四月十三日到校工会领奖。

4.比赛规则见校运动会竞赛规程附件1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通知解释权在校工会。

校工会

二����九年三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会费使用(报销)的通知 下一条:运动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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