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校建设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作出新贡献,根据校工会2021年工作计划以及《郑州航院先进工会集体及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校工(2017)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先进工会集体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大局,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踏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建设和谐文明美丽校园、为建设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贡献力量。 二、评选对象 1.先进工会集体:基层工会、教工小家、工会小组。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以上各级工会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集体条件 1.大力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职工团结协作,精神面貌昂扬向上,集体意识和荣誉感强,围绕学校中心和大局,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足额收缴会员会费,会费支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5.积极开展为教职工送温暖工作,关爱帮助困难教职工。 6.集体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勇于吃苦,廉洁奉献。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为人师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爱工会工作,情系教职工,乐于为教职工服务,热情周到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5.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评选比例 (一)先进工会集体:按基层工会、教工小家、工会小组数的15%评选推荐。 (二)优秀工会干部:按各基层工会干部数的15%进行评选推荐。 五、评选办法 (一)第一阶段:自评推荐。根据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各基层工会进行评选推荐。 (二)第二阶段:学校评审。校工会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工会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 (三)第三阶段:公示。 (四)第四阶段:表彰。 六、评选时间 (一)2021年3月10日-19日,各基层工会进行自评推荐,填写《郑州航院先进工会集体登记表》、《郑州航院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并于3月19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基层工会公章的纸质版登记表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综合楼104),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裴仁华OA便签或者微信。 (二)2021年3月23日-30日, 校工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七、表彰奖励 评选工作结束后,校工会下发文件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评选要求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择优推荐,要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相互学习、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过程。 (三)严格按照《郑州航院先进工会集体及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把握比例,不得突破。 (四)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各基层工会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征得所在党组织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校工会。 郑州航院工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